时间:2014-12-28 12:48:4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并相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 统计局从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开始,对统计方法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一从2011年10月开始实行“双轨制”(联网直报与纸质报表同时上报), 2012年3月实现“并轨”,全面取消纸质报表。为确保“企业一套表”实施后“统计工作不乱、统计数据不断”,实现平稳过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领导,突出统计改革的政府行为
“企业一套表” 联网直报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各专业报表制度,消除不同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重复布置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联网直报的统一组织管理和资源共享的一种新型统计调查制度。是 统计局“十二五”时期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联网直报系统、企业一套表制度“四大工程”的核心。按照 统计局统一部署, 批纳入“企业一套表” 联网直报范围的主要为“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我市纳入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有2538家,占全省近四分 。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与所属乡镇(街办)、纳入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企业一套表” 联网直报统计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行政区域内统计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统计数据依法上报和统计信息的连续性。
二、健全机构,打造适应新形势的统计队伍
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统计领域不断拓展,统计范围逐步扩大,统计任务不断增加,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组建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常设普查机构。按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规定,以后凡进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必须“先入库、再报表”,“凡没有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作为‘企业一套表’年、定报调查单位”。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推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改革的基础环节,今后市县两级名录库更新维护将成为常态化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要尽快组建普查常设机构,统一协调编制、人社、财政部门核定机构、编制、经费等。
(二)充实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力量。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需要,统一协调编制、人社等部门尽快为统计部门充实工交、能源、投资、服务业、执法等专业力量,解决长期以来各县(市、区)普遍存在的统计力量与统计工作量严重不匹配和人员、编制空缺问题。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比照县(市、区)统计部门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三)加强乡镇(街办)统计建设。乡镇(街办)统计机构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改革中承担着了解企业生产变化,催报、初期评估和较验统计数据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人口总量、企业单位数量和具体承担的统计任务,在各乡镇(街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统计人员,建立推行“ 统计员制度”。 统计员享受副科待遇,是本乡镇(街办)统计工作 责任人,实行乡镇(街办)和县级统计部门“双重管理”、“双重考核”。
三、抓好源头,加强企业联网直报管理
按照 和省要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并轨”后,“原则上不具备网报条件的企业不能进入名录库,不得作为报表单位报送统计数据”。同时“杜绝一切形式的代报现象”,只能由企业联网直报, 、省、市、县各级统计部门将在同一时间从网上收到企业报表,然后根据本级权限对本级指标进行汇总。纳入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规范统计工作。按照市统计局出台的《太原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报表规范化管理办法》,做到“六有、六具备”,即:有具体部门负责,具备开展统计工作条件;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证;有专用计算机设备,具备联网直报条件;有通讯设备,具备短信平台联系条件;有统计资料专柜,具备保存统计报表条件;有统计调查制度,具备依法统计调查能力。
(二)明确本企业统计负责人。组织本企业各统计专业人员按要求参加统计部门业务培训,组织本企业各专业报表上报、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协调各报表专业间数据逻辑关系,强化企业报表系统化管理。
(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和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联网设备。加强本企业统计人员管理,组织统计人员认真研究有关统计方法制度,及时掌握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联网直报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各项业务制度,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杜绝一切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现象。
(四)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凡统计人员调整变动,当月到所在地县级统计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统计任务和统计档案资料交接工作。
四、加大投入,为联网直报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一)市、县(市、区)政府在统计经费上给予倾斜,对于“一表、一库、一平台和联网直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所需的一次性设备基础投入、网络安全维护和培训经费予以保证。市统计局根据每年工作需求制定下发《县级“企业一套表”工作经费预算标准》,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将本级负担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市政府组织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网络平台”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经费,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按时拨付。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应为财政状况较差的乡镇(街办)拨付专项经费补贴。加强属地联网直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统计人员管理,研究建立“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登记备案和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考核通报。
(三)市县两级建立“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经费制度”,根据企业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完成质量,每年给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每人发放500元统计工作经费。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
五、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统计改革顺利实施
(一)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企业统计人员正确把握统计工作要求和方法。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企业统计人员不得参与联网直报工作。根据 和省统计局总体部署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进一步做好数据质量审核和收报上报工作,并及时分析总结。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加大调研力度,做好数据预报,防止统计数据大起大落。牵头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网络平台”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确保“该入库企业及时入库、已撤消企业及时更新”。
(二)市县两级经信、住建、房地、商务、发改等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企业的组织管理,协助督促本行业企业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联网直报,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市县两级旅游、文化、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要随着下一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改革范围的扩大,积 做好相关工作。
(四)市县两级编制、工商、税务、民政、质监等部门要积 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网络平台”,采用统一通用的表式或格式,及时加载更新企业信息,特别是新注册、注销、变更等方面的企业信息,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随时保持最新状态,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提供支持。
六、强化督导,建立和维护联网直报长效机制
市政府将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统计改革推动不力、统计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统计数据出现较大偏差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纳入联网直报范围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诚信统计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切统计违法行为,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