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

时间:2014-12-28 12:43:4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内府办发[2012]9号 分类导航:环保卫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2-02-21 关键字:内江 孕前 优生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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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开展“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根据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和《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11〕12号)以及《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新增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市、区)的通知》(川人口发〔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作为落实 “优生促进工程”,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起“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内江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目标人群: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跟踪随访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主要指标: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检查率达到80%以上,参检人群随访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我国出生人口素质状况不容乐观。根据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从1996年到2007年,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从0.87%上升到1.48%,上升趋势明显。我市在控制出生缺陷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效果不明显,仍需进一步加速推进 优生促进工程。 自2010年起先行试点100个县,2011年试点1000个县,2015年全面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为切实抓好我市“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宣传、人口计生、财政、人社、民政、教育、卫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单位职责附后)。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业领衔,保证规范实施。“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是一项技术含量高、实施风险大的服务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业标准的要求,提前做好人才准备、技术准备和设备准备,科学规范地开展服务工作,成立由临床医学检验、优生咨询指导和健康教育专业组成的专业指导组,专业指导组要认真开展技术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性疑难问题,提高工作的科学水平。

  (三)分类管理,及时统计分析。各县(区)要统一使用 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的《家庭档案袋》,按照新婚、再婚、一孩、二孩、多孩、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以及一般人群和高危人群分类管理,按时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统计报表,定期完成统计分析。要在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对象、全过程、全区域信息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高危人群数据库,系统收集汇总相关信息,了解孕前风险因素及当地出生缺陷发生的病种、数量、分布及家族特征等情况,为开展科学研究、寻找有效预防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规定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有13个项目需要在检验室开展。开展“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要按照 人口计生委的要求配备技术服务人员。根据我市实际,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县(区)最少需要配置2名以上检验人员,目前仍达不到要求的县(区)要加快相关人才引进速度,加强人员培训,人社部门要积 支持项目实施单位配齐配强所需人员。2015年各地必须要配备4名以上具有检验、影像资质的技术人员、4名临床医师及2名优生咨询人员,为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设备保障。各县(区)要配齐和更新开展“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所需设备,让检验出的指标更加准确,以便于得出科学的结果。

  (三)经费保障。担负 级“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县(区)由中央财政(80%)和地方财政(20%)设立专项资金(240元/每对夫妇)予以保障。申请为省级试点“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县(区)按照每对夫妇240元标准的检查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开展 级、省级“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县(区)在中央、省补助标准之外的基本项目经费缺口,由同级财政在社会抚养费中予以保障。各县(区)要按照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下发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迅速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市政府将组织监察、目标办、人口计生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各地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检查率进行督查,严禁弄虚作假。

  (四)目标考核。市政府从2012年起把“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党政线目标实施专项考核,各县(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确保“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内江市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内江市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职责为:

  组  长:向志习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莉萍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林  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胡爱武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秦  超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  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  涤   市审计局副局长

  余  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申福建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仁福   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组织协调;组织好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搞好项目质量评估和监测。办公室主任:胡爱武(兼),办公室成员:张远良、罗莉、许娟。

  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人口计生委:承担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搞好组织协调;组织好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搞好项目质量评估和监测。

  财政局: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资金的落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

  人社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加强孕前和孕期的劳动保护。

  民政局:加强与计生、卫生的配合沟通,即时引导新婚夫妻积 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提供婚姻登记信息,实行定期信息通报。

  教育局:在各类学校开展青春期健康科普知识的教育。

  卫生局:成立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专业指导组,开展优生优育的宣传咨询与技术指导。

  审计局:负责对实施“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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