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时间:2014-12-28 12:55:3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6-09-28 关键字:
【阅读全文】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 款修改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区(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负责当地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二、第十二条第(六)项修改为:“(六) 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

 

  三、第十七条修改为:“经营企业应当对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进行上岗培训,建立岗位培训考试制度,对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服务证。”

 

  四、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一)着装整洁、佩戴服务证;”。

 

  五、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修改为:“(一)着装整洁、佩戴服务证;”。

  本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将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