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几项内部规定

时间:2014-12-28 13:03:4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1981-02-17 关键字:
【阅读全文】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几项内部规定》,已经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对省府各部门(包括所属单位)在外事活动中,如确有需要赠送礼品者,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审批。审批时,应从严掌握,如所赠送的礼品超过国发[1980]283号文的有关规定者,由省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审查意见,转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在外事交往中,对难以谢绝而收受的礼品,除遵照国发[1980]283号文中规定的小礼品、纪念品和食品可由受礼单位留用或处理外,其它礼品一律上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受礼单位和个不人不得>瞒不交或自行处理。 三、对外国人赠送的专用品,在报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后,方可由受礼单位留用。 四、省府各部门(包括所属单位)对在外事活动中所收受的礼品至今尚未清理上交的,应即按照有关规定于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日以前进行清理列表上交,逾期不交,要根据情节,追究责任。今后对外事活动中无法谢绝而收受的礼品,可按规定随时上交。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可参照上述精神,对本地在外事活动中有关赠送和接受礼品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