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哄抢和侵占 资财的决定》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3:04:1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1982-06-13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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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哄抢和侵占 资财的决定》已印发到县级单位,各地要坚决贯彻执行。 当前,乱砍滥伐 和集体的林木,哄抢油田、地质、建>工地的物资,侵占集体土地建房,侵占交通要道和公共场地建造违章建>等歪风,在我省有的地方是比较严重的,破坏矿产资源,哄抢木材的案件,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情况,在有的地段仍时有发生,这 类不法行为,有不少是在一些干部的纵容、支持和带头下干的,也有的是企业的职工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干的,甚至有的是基层组织唆使一些群众干的。为了迅速制止这股歪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决定》,充分认识哄抢、侵占和破坏 、集体资财歪风的危害性,坚决克>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的麻痹态度,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增强群众热爱社会主义、维护 利益、支持 建设的主人翁责任感,自 觉遵守 的有关法规,坚决同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对已经发生的哄抢、侵占和破坏 、集体资财的案件,特别是那些长期未处理下去的重要案件,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认真加以清理,逐案清查,区别不同情况,按照规定的>策,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对一般参与哄抢、侵占 和集体资财的人,要批评教育追回公物,原物已消 耗的要折价赔偿,不能让他们在经济上占便宜,对那些参与、纵容和支持哄抢、侵占 资财而触犯了刑律的干部,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从严处理。对少数唆使群众闹事,带头哄抢、侵占和破坏 资财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处,坚决打击,并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公开审判,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 三、严格执行 颁布的有关法规,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执行 颁布的关于制止哄抢、侵占和破坏 资财方面的法令、决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当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作出具体部署,争取在短期内坚决镡住这股歪风,并于八月底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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