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3:06:1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1995-06-13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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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精神,省人民政府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做了规定,请你们按照省政府的规定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报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公布,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25元 (每日5.81元); (二)每月140元 (每日6.51元); (三)每月160元 (每日7.44元); (四)每月180元 (每日8.37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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