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地下通信电缆设备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3:10:2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四川省革命委员会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1976-09-12 关键字:
【阅读全文】

地下电缆通信网建设工程是经伟大领袖毛主席批准,由周总理亲自部署的一项 重点战备工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我省地下电缆工程自一九七一年开始建设以来,在各有关市、地、县党委、革委会的重视领导下,经过广大贫下中农和施工部队指战员努力备战,大部工程 已基本结束,即将投入试用。 电缆载波设备是一种先进的通信技术, 投资很大,质量指标要求高,担负着 其重要的通信任务。电缆埋设以后,各级领导、维护部队和广大贫下中农做了大量维护工作。但是损坏电缆及其设施的情况也有发生。不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中断通信,影响战备和党>军的指挥。 造成损坏电缆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阶级敌人的破坏。>是有的单位和人员对电缆设备的生要性认识不足,在进行农田建设、兴修水利、修房挖坑(窖)时,损伤电缆,造成电缆变形、漏气、进水,破坏了电气特性,致使成段报废。三是因雷击、洪水冲击、地层陷落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毁断电 缆。为了保护好地下通信电缆设备,保证稳定、安全、可靠,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有关地区应把电缆的维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凡有地下电缆通过的地区,应把保护地下电缆设备列入当地公安保卫和民兵工作内容,作为重点保护的目标 。要提高革命警惕,业防阶级敌人破坏。经常与维护部队取得联系,密切配合,保证电缆安全。 二、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保护线路。要教育广大群众认识维护电缆的重要性,自觉搞好电缆的维护工作。如发现电缆漏气(水里冒泡)、露出水面、洪水冲击以及危及电缆安全等意外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部队维护哨所(或武装部),及时处理。 三、严禁损坏、搬移电缆路由标石,严禁打开无人站井口盖和人井房,严禁在地下电缆路上修房挖坑(窖)、打洞、立电杆等。 四、凡是在电缆通过地区进行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公路、改土造田、架设高压电力线等,应尽可能避开电缆线路;不得已而需穿越或影响电缆线路时,必须事先与部队维护哨所和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电缆应埋深度、安全和电气性能。未经同意,严禁擅自移动 电缆。 五、开展民兵护线活动,分段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六、各电缆维护、施工部队要对电缆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雷击区、河流、山谷、地层易变地段,以及危及电缆安全的设施,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各地区要配合部队开展工作,给予积 支持。 上述各点,凡是有地下电缆通过的地区,要传达到区、社、队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部队要传达到各电缆维护哨所,并向群众宣传电缆维护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做好这一工作。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