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3:11:57 作者:楹庭律师团
各区(市)、县文化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近一段时期来,我市一些经营电子游戏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 有关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带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机,以“计分”、“有奖游戏”等方式变相赌博,已日渐成为影响安定的社会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 了加强对电子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确保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和文化部、公安部最近发出的《关于严禁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子游戏机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老虎机、扑克机、角子机、麻将机、萍果机、赛马机、火箭机、台球机以及类似上述类型、带有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机从事经营活动。对已经使用上述类型电子游戏机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一九九 三年元月十日前自行拆除或将其电脑板更换为普通益智型的电脑板。 二、从一九九三年元月十日起,对继续使用上述类型电子游戏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没收,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的规定予以并处。 三、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我市生产和销售上述类型的电子游戏机。违者将依照《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除 规定的节假日外,营业性电子游戏厅(室)严禁对中小学生开放,违者依照《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