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在四川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

时间:2014-12-28 13:14:2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部委行业规章 发布日期:1997-09-17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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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在我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报告》(川人专〔1996〕12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四川是博士后工作的一个重要省区,现有9个单位设立了16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事业已具备一定规模。随着 中西部发展战略决策的实施,博士后工作还将 有更快发展。基于这种情况,为充分发挥地方人事部门的作用,经研究,同意在你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自1998年1月起,在四川省的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统一归口由你厅负责。 接此通知后,请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人专发〔1992〕15号)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工作。望你们积 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合作,不断加强管理与业务,努力发挥博士后制度的作用, 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试点工作启动和运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 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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