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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1]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识重要意义
手工编织小产品,妇女就业大舞台。手工编织业具有市场需求大、吸纳就业多、资源消耗少、没有污染等特点,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又是文化创意产业和绿色 低碳产业,适合在城市下岗女工和广大农村妇女中发展。发展妇女手工编织业,对于提高妇女劳动技能,增加家庭收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高社会和谐程度,都 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快速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具备了进一步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基础与条件。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 重要意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努力把我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做大做强,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目标是:努力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创建具有天津特色的发展模式,提高产业的辐射带动力,到2015年, 手工编织业吸纳就业达到25万人(包括新疆和田三县2万人),实现年加工及销售收入25亿元,成为 最大的妇女手工编织品研发、生产、流通基地。
三、完善运行机制
努力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网络化、广覆盖的运行机制。建立天津市妇女手工编织协会总会,主要发挥整合编织资源、制定技术标准、组织开拓市场、强化行业自 律、开展协调服务的作用;各区县建立市妇女手工编织协会分会,并组织成立手工编织发展中心(公司平台),主要发挥技能培训、产品展示和业务洽谈等功能;各 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手工编织基地;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设立手工编织站点。为了支持妇女手工编织协会开展工作,一次性为协会增加5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每个 区县增加2至3个,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市场化运作、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手工编织组织的城乡女职工,其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延续劳 动关系的,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四、建设发展平台
对市和区县建立妇女手工编织发展中 心(公司平台)给予支持。市级平台租房经营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利用原有房屋改造装修后经营的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区县级平台经营场地一般在 2000平方米左右,给予其一次性500万元补贴。上述补贴均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安排。对于已经具有一定手工编织基础的乡镇,应结合示范小城镇建 设,一并考虑建设发展平台。
五、积 拓展市场
市场和订单是加快发展妇女手工编织业的关键环节。市妇女手工编织协 会要加快“天津市手工编织网”的升级改造,提升功能,扩大影响,推进网上展示、交流、洽谈、销售。市商务委要在广交会、津洽会等重要国内外展会中,为妇女 手工编织企业免费提供部分摊位;积 发挥外贸营销人员了解市场、拥有客户的作用,帮助、参与开拓妇女手工编织市场;支持手工编织企业在市内大型卖场、加油 站、超市等区域设立产品展销点,建立营销网络。
六、加大培训力度
建立全市培训网络,加强对妇女手工编织从业人员 的培训,提高文化修养、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从事手工编织的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均可免费参加手工编织再就业培训,对取得 职业资格证 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市人力社保局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七、建立技师队伍
由市人力社保局和 市妇联负责组织制定技师认定标准,在全市现有妇女手工编织从业人员中,选拔部分技能突出、有较好表达能力的骨干,组建手工编织指导技师队伍,强化技术培 训,颁发技师证书。适时向本市周边地区输出人才,在本市和周边地区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中发挥指导、引领作用。
八、提高研发水平
鼓励妇女手工编织企业及从业人员和职业院校研发文化品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手工编织新产品。研发成果立项工作由市妇联负责组织汇总,定期向市科 委申报研发经费补贴,市科委要及时审定核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手工编织新品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并全额支持专利申请费用。将拥有 10件以上专利的妇女手工编织企业,纳入市级专利试点单位进行培育。
九、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为妇女手工编织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贷款额度上给予优先,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积 支持市渤海妇女小额贷款公司充实资本金,尽快做大做强。
十、搞好援疆项目
加快推进妇女手工编织援疆项目的实施。在新疆和田三县设立手工编织业协会和编织站点,开展技术培训,组织项目推广,扩大市场营销,并将项目纳入援疆规 划。派驻负责手工编织援疆项目的人员,纳入援疆干部管理,享受援疆干部待遇。鼓励支持本市手工编织企业到新疆和田地区开展业务合作和技术培训。
十一、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动靠前,提供优质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在服务业引导资金中确定一定比例,积 支持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税务部门 对从事手工编织业、按期纳税且月收入额不足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的手工编织零散户,按照20%的照 顾性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 人所得税。工商部门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手工编织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帮助企业及时在商品销售的 或地区申请注册国际商标,并在著名商标认定中予以支持。农业、教育、合作交流等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积 宣传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情 况,树立创业典型,彰显创业精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手工编织业的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有条件的区县要成立手工编织业领导小组。各级妇联组织是发展妇女手工编织业的责任主体,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切实抓出成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