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废止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有关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2:44:4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津价费[2010]107号 分类导航:计划物价 审批监管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0-07-20 关键字:建设车辆通行费
【阅读全文】

  市市政公路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0]51号)规定,现将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改革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费[2003]278号);《关于对外埠车辆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津价费[2003]284号);《关于高速公路代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津价费[2003]294号);《关于津蓟等高速公路代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津价费[2003]504号);《关于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等3路段代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津价费[2005]396号);《关于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代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津价费[2006]157号);《关于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代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津价费[2006]307号)文件废止。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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