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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2010年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要紧紧围绕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主线,认真贯彻 总局工作部署和市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生产许可工作质量和证后监管有效性,努力服务于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项目建设,为落实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要求,实现"保增长、调结构、增实力、上水平"作出应有贡献。为此,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明确审批职责、规范审批行为,打好生产许可体制改革攻坚战
1、明确各部门审批职责。按照市局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及驻许可中心办公室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部门在生产许可接件、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衔接紧密。按照滨海新区质监局建设要求,做好生产许可证工作职能的划转和衔接。
2、规范审批程序和时限。根据各部门在生产许可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制定新的工作流程,将生产许可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性文件中有关生产许可工作内容、程序以及时限的要求分解到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确保生产许可的规范、有序和高效。
3、做好省级发证各项工作。适时修订完善《天津市发放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试行)》,严格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以及 总局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14类产品的省级审批发证工作,对受理、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等工作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坚决不放松工作要求。根据 总局将审批工作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完成新一批产品下放省级发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审查员的监管。指导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建立和实行审查员派出责任制以及对审查结论的三级审核机制,对审查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审查员承诺制,引导审查员明确职权和义务,增强对实地核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建立和不断完善对审查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淘汰机制,对审查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审查员予以淘汰、停止使用。指导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加大对审查员培养力度,适度扩充审查员队伍,实现审查员资源合理布局,确保审查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强化对审查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审查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5、认真执行观察员制度。贯彻落实 总局即将出台的《观察员管理办法》,明确观察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督促各区县局认真贯彻执行观察员制度,充分发挥观察员在协调保障实地核查顺利进行、监督实地核查公正有序开展、观察发现证后监管重点问题的职能作用,并将观察员反映的情况和意见作为审批的重要参考。
二、充分发挥生产许可工作职能,努力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项目建设
6、严格落实 产业政策。对热轧带肋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电焊条、建筑防水卷材、人造板、部分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产业政策和 重点调控的产品,在受理时严格把关,对没有按规定取得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有关证明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涉及产业政策的省级发证产品,凡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工作在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工艺方面的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7、更好地服务重大项目。对我市新推出的170项高水平重大项目及时进行跟踪,对涉及生产许可证产品的重大项目,要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主动开展上门服务,讲解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了解项目主体的服务需求,对涉及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要给予特别关注。对重大项目的生产许可申请要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重大项目尽快实现投达产创造条件。
8、大力开展对企业宣贯培训活动。开展以发证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生产许可证
法律知识和各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为重点内容的宣贯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及时掌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新变化,督促企业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自觉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提高证后监管有效性,抓好获证产品质量安全
9、组织开展对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审查工作。探索实行灵活的年审工作模式,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要求各区县局,一是要提高年审覆盖面,对企业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审的,要向市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二是要不断提高年审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逐一审核;三是要加强与本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对本辖区获证企业的监管信息,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依照年审判定原则作出不合格结论并记录在案;四是要强化对年审发现问题的后处理,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并到实地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对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的获证企业要及时进行清理。
10、组织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巡查。要求各区县局,一是要确保年内对辖区内全部获证企业进行一次巡查,对重点产品和问题企业要加大巡查的频次;二是要依照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列明的监督检查要点,逐一检查落实到位;三是要认真制作《巡查记录》,记明巡查情况,做到可查明、可追溯;四是要督促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并通过回访监督整改情况。各区县局要注重将巡查工作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企业按照 总局统一编制的《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南》的要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1、认真落实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 总局对细木工板、燃气灶具、铅酸蓄电池等产品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局部署,配合执法部门完成对化肥、建筑用钢材、水泥及其制品、电线电缆、人造板以及危险化学品等生产许可证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鼓励区县局开展针对本地重点产品的专项治理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要综合利用专业审查、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各种手段,形成合力,力争实现治理一种产品、提升一个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目标,同时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
12、积 参与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积 参与对获证产品不合格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不合格获证企业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中寻找证后监管的重点,通过证后监管和后处理的结合,促进企业不断整改提高。
13、修改和发布我市《证后监管办法》。进一步修订并发布我市的《证后监管办法》,明确证后监管主体责任,确立证后监管工作制度,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措施。
四、加强基础工作,促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再上水平
14、不断提升工作数据汇总和分析能力。认真完成生产许可证工作宏观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为此要建立健全对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积累制度,扩大数据汇总、对比的覆盖面,调整和完善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深度,积 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15、完善信息化建设。结合近年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对"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系统进行程序升级,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许可证办件流程,确保获证企业信息、发证产品实施细则、文件公告等信息能够及时更新维护,适时启用证后监管程序,为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提供及时、便利的信息平台。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6、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一方面要根据市和各区县获证企业分布的特点,选派生产许可证监管人员有针对性地参加全许办组织各类培训宣贯活动,另一方面要积 组织我市的培训活动,要求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全员参加。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
17、开展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活动。组织各区县局许可证管理人员到生产许可证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开展学习,拓展思路,学习招法,吸收经验。
六、研究探索与检验监管工作结合点,积 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
18、探索建立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检验监管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与检验监管部门的联系,介绍和熟悉相互的职能,在沟通联络中认真寻找工作的契合点和结合点。探索建立生产许可证和出口企业备案管理联动机制等,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开展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生产许可管理人员和审查员的勤政廉政自觉性。
20、认真执行各项行风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依标准收费以及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质量企业评议反馈等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确保生产许可工作公开、公正和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