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2:45:0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天津市粮食局 发布文号:津粮市场〔2010〕17号 分类导航:农业农村 商贸服务 社会保障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0-05-27 关键字:粮食 收购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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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概 述

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市夏粮生产呈现面积增,总产和单产减的态势。结合粮食生产实际,现就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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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文件

 

津粮市场〔2010〕17号


关于大力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有农业区、县粮食局(粮办室):

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市夏粮生产呈现面积增,总产和单产减的态势。结合粮食生产实际,现就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夏粮收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当前我国经济通胀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稳定物价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搞好协调推动,保证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 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有资质的粮食企业搞好入市收购。在夏粮收购中,各单位要加强市场监测,准确把握粮食市场行情和价格趋势,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带头执行 粮食收购政策,尽可能地多掌握市场粮源,把握市场主动权。要积 引导和鼓励有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开展公平竞争,搞活粮食流通。

三、完善收购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夏粮收购在即,要组织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 做好仓容、器材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夏粮收购需要,确保储存安全。同时制定收购计划和措施,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设收购窗口,方便农民售粮。

四、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收购资金。各单位要督促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动与当地农发行进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供应问题,确保收购资金及时到位。

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维护夏粮收购市场秩序,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市局决定于7月1日开始至8月底,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本区域内粮食收购企业在夏粮收购期间执行 粮食收购政策情况进行为期2个月的监督检查,确保 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

六、加强信息报送,认真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夏粮收购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深入粮食收购 线,检查指导收购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对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同时各单位要建立信息统计反馈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夏粮收购数量、质量、价格和市场动态情况等,自7月1日开始,每周五向市局市场管理处报送夏粮收购进度和信息反馈。收购市场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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