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25:5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蔗糖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蔗糖产业是德宏州的优势骨干产业,长期以来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食糖市场疲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州蔗糖产业呈现连续下滑态势,已经影响到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遏制下滑、抓住机遇、竭尽全力稳定蔗糖产业发展,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州人民政府提出以下稳定蔗糖产业发展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强做大做优蔗糖产业,确保蔗糖产业继续成为带动德宏经济发展、财税增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重要支柱产业。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提质增效、延长产业链,做强做大做优的发展要求,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勇于拼搏,抓住蔗糖市场回暖的机遇,顺势而谋,乘势而上,迎接新挑战,开创德宏蔗糖产业发展新局面,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稳定好、巩固好、发展好德宏蔗糖产业。
二、发展目标
2009/2010榨季,实现甘蔗农业总产量380万吨,工业入榨甘蔗350万吨,食糖产量43万吨,酒精产量2.5万吨。
2009/2010年度,全州下达甘蔗秋、冬春种植计划31万亩(分县市任务附后),确保全州甘蔗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甘蔗优新良种率达90%以上;建设25万亩“吨糖田”,建设10万亩旱地“高优蔗园”;甘蔗平均单产5吨以上,甘蔗平均含糖份14.5%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以市场为导向,适当调高甘蔗收购价格,调动农民种蔗积 性,确保甘蔗种植面积和总量稳定。
全州继续实行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办法。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风险各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农民主要承担作物比价和生产过程的风险,制糖企业主要承担市场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长效机制。
1. 适当提高甘蔗收购最低保护价格。2009/2010榨季,甘蔗收购最低保护价格调整为210元/吨(不含禁种、淘汰品种),较2008/2009榨季提高10元。
2. 继续执行甘蔗优良品种加价政策。提高甘蔗单产和含糖份是实现工农“双赢”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快甘蔗品种改良进程,提高甘蔗优良品种率、单产和含糖份。2009/2010榨季,在甘蔗收购最低保护价格基础上,将优良品种加价幅度调整为每吨20—50元,进一步体现优质优价。加价品种分类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制糖企业研究确定,对确定的品种等级分类执行未满3年的,不得降低分类级别。
3. 严格执行甘蔗收购二次结算蔗款兑付时间。甘蔗收购二次结算蔗款,经州审核组计算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由州发改委发文,全州统一执行。对计算出的二次结算蔗款,制糖企业必须在
(二)甘蔗原料发展继续实行明价加补助的“双轨”制措施。
根据德宏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植蔗习惯的实际,2009/2010年度继续实行甘蔗原料发展明价加补助的“双轨”制措施。
1. 适当调整甘蔗种植直补标准。甘蔗种植直补继续实行现金直补或“以物抵资”方式,新种水田甘蔗每亩由制糖企业直补蔗农150元,新种旱地甘蔗每亩由制糖企业直补蔗农80元。
2. 适当调整甘蔗种植机耕补助。为鼓励农机下田作业,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降低种蔗劳动强度,调动农民种蔗积 性,对实行机耕机耙的面积每亩由制糖企业直补机耕费60元。
3. 实行宿根甘蔗科学管理补助。宿根甘蔗是全州主要的栽培制度,每年宿根甘蔗占60%以上。为加强宿根甘蔗管理,提高单产,延长宿根年限,提高亩积产值,增加蔗农种植甘蔗的经济效益,从2009年起,对宿根甘蔗进行二次追肥、化学除草、防治病虫害、高培土等中耕管理的,每亩由制糖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制糖企业研究制定。
4. 实行规模化甘蔗种植补助。从2009/2010年度起,对集中连片新种甘蔗的,在直补基础上给予现金补助、农资补助、奖励等扶持,具体办法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制糖企业研究制定。
5. 实行水田甘蔗间套种补助。通过甘蔗与其它作物间套种植增加亩积综合效益,是提高水田甘蔗竞争力、稳定面积、延长宿根年限、降低种植成本的重要途径。从2009/2010年度起,对进行间套种的水田甘蔗,每亩由制糖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制糖企业研究制定。
(三)加强蔗糖生产管理,加大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 适当提高企业原料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2010榨季起,制糖企业原料发展专项资金由原定每入榨一吨甘蔗提取3.00元调整为5.00元。其中:2.00元由公司集中重点使用,3.00元留单元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蔗区道路建设、农田基本建设拼盘、品种改良、科技培训、项目建设配套、甘蔗间套种、甘蔗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项目补助奖励,在保障使用的同时,实行结余滚动,不得挪作他用。各制糖企业必须统一认识,确保资金提前到位,发挥专项资金的有效作用。
2. 适当提高蔗糖发展资金收取金额。从2009/2010榨季起,蔗糖发展资金收取金额调整为每入榨一吨甘蔗收取1.00元。其中:州级0.4元,县市0.6元。州级增加的0.1元安排给州甘科所管理使用,作为甘蔗技术改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甘蔗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州、县市两级收取的蔗糖发展资金,本着“取之于糖、用之于糖”的原则,作为州、县市两级政府扶持投入蔗糖产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产业研讨、技术培训、良种引进推广、项目申报、新蔗区开发、技术攻关、扶持奖励等蔗糖产业发展方面。各制糖企业要积 支持、按时足额交纳。
3. 提取制糖企业蔗糖奖励资金。从2009/2010榨季起,制糖企业每入榨一吨甘蔗提取3.00元的蔗糖奖励资金,由制糖企业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奖励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具体办法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制糖企业研究制定。
以上政策每吨甘蔗提取的9元资金,允许企业税前列支。
(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
蔗糖产业是德宏州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发展的传统支柱产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蔗糖产业发展,从政策、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蔗糖产业的扶持。
1. 预算安排专项奖励准备资金,激励产业稳定发展。从2010年起,州及县市两级财政每年以上榨季入榨甘蔗数量为基数,按每吨甘蔗分别预算安排0.70元的甘蔗发展专项奖励准备金。
2. 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甘蔗“吨糖田”和“高优蔗园”建设达标奖励准备金,奖励“吨糖田”和“高优蔗园”建设。全州“吨糖田”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后继续安排建设,同时为促进和带动旱地甘蔗的巩固和发展,从2010年起,全州实施“高优蔗园”建设。为进一步强化对甘蔗“吨糖田”和“高优蔗园”建设的投入与管理,每年按下达建设面积,州级财政每亩预算安排2.00元的“吨糖田”、“高优蔗园”建设达标奖励准备金,实行达标奖励。全州以县市为单位下达建设目标,次年11月上旬总结上报、下旬由州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达到建设目标的,对实际负责组织实施人员进行奖励,达不到目标的不予奖励。
(五)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州蔗糖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1. 继续实行甘蔗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甘蔗生产层层有人抓。甘蔗种植计划的完成是蔗糖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甘蔗生产目标责任书,并把甘蔗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与植蔗乡镇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州蔗糖产业的稳定发展。
2. 加大新种甘蔗奖励力度,调动抓蔗人员的积 性。从2009/2010年度起,完成甘蔗种植任务的奖励标准调整为:水田甘蔗种植达基数的每亩奖励30元,秋植甘蔗达到基数的每亩奖励24元,冬春植旱地甘蔗达到基数的每亩奖励12元。奖励资金采取州级财政、县市级财政、制糖企业各占三分 的办法拼盘。从2009/2010年起,秋、冬春甘蔗种植验收工作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进行,上年8月至
3. 加强甘蔗品种的引育工作,为甘蔗品种结构调整提供足够的优新良种。全州甘蔗品种引育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甘蔗品种区域试验项目,为大田甘蔗品种严格筛选和把关,品种结构向早、中、晚熟合理搭配推进,取得较好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州级甘蔗区域试验工作,州人民政府每年从预算准备金中安排10万元作为甘蔗区域试验工作经费。种源引育和品种区试资金由州及县市蔗糖办从蔗糖发展资金和州甘科所的品种改良资金中拼盘投资。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对全州蔗糖产业的领导。州政府成立州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州长担任,副组长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蔗糖办、州农业局、州经济委、州审计局、州委政研室、州政府研究室、州科技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气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局、州安监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扶贫办、德宏农垦分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芒市公路管理总段、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德宏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德宏州分行、农业银行德宏州分行、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工商银行德宏州分行、中国银行德宏州分行、省信用联社德宏办事处、德宏州人保财险公司、德宏供电有限公司、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德宏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德宏梁河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德宏奥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陇川农场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能:规划蔗糖产业发展,研究制定蔗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共同规划蔗区布局,协调砍、运、榨、种、管全面工作,搞好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维护蔗糖生产经营秩序,经常性研究解决蔗糖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蔗糖产业发展中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蔗糖产业的领导。蔗糖产业在近期或相当一个时期仍将对地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各县市要举全力抓好蔗糖生产,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合理规划蔗区,对海拨高、坡度大的非优势次宜蔗区要逐步退出,加大对优势蔗区集中投入、规模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努力克服和战胜困难,在发展新兴特色产业时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正确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在培植新兴产业中要防止牺牲传统产业来换取新产业的发展。
(三)各级蔗糖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蔗糖产业的协调、监督、宣传和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 性,大办样板、攻克技术难关、推动科学种蔗、提高种蔗经济效益,促进蔗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蔗糖管理部门是全州蔗糖产业的行业管理机构,肩负着蔗糖产业发展的协调管理职能,责任重大,州及县市人民政府继续实行对蔗糖办的目标考核政策。按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甘蔗生产责任书为依据,完成考核指标,报请州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给予奖励。州级奖励资金来源:用实际收取的蔗糖发展资金总额的20%进行奖励,各县市政府参照执行。
(四)各制糖企业要加大对 车间的扶持和服务。按照“谁管理、谁投资,谁扶持、谁受益”的原则,各制糖企业必须加大对基础设施、品种改良、科学种蔗、科学管理、农业机械操作、化肥农药地膜使用等的扶持和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对“农民种植甘蔗是为企业生产原料”的认识,时刻注重和把握原料的发展工作和农民的种蔗动向,诚实守信经营,全方位搞好服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砍收工作,按时兑付蔗款,尽量做到一车一付,不得打白条或拖欠蔗款。严禁跨蔗区抢购甘蔗和坑农害农、压级压价、克扣蔗农的行为发生。为科学合理安排甘蔗砍、运、榨、种、管工作,各制糖企业原则上应在12月份开榨、次年4月20日前收榨。凡超过
(五)采取契约方式,大力发展甘蔗专业合作社。各制糖企业要按照市场导向,坚持蔗糖产业“增效益、稳面积、保总量”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与农户采取契约方式,建设一批甘蔗专业乡镇、甘蔗专业村、甘蔗专业合作社。各制糖企业要加大投入扶持力度,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做好甘蔗专业合作社的试点工作,真正建立起自己的甘蔗原料生产基地。
(六)严禁非法小机榨和非法生产红糖。全州范围内,禁止非法小机榨和非法生产红糖,违者由政府组织协调,并视情况由工商、物价、税务等执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协调无效或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制糖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依靠科技进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管理和对季节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真正做到人人学安全、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行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 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督查工作,要定期不定期限地深入制糖企业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八)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积 发展蔗糖产业循环经济。各制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保证制糖生产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蔗糖产业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加快自主创新步伐,积 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延伸产业链,产品多元化,提高竞争力;积 引导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形成良性的农业生态系统,提升蔗叶、蔗稍、蔗渣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一业兴,多业举,产业优势互补的良好农业循环经济格局。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2003年以来出台的蔗糖产业政策意见与本文冲突的按本文执行。农垦企业内部因其特殊性可参照执行。
附件:德宏州2009/2010年度秋、冬春甘蔗种植计划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