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支教实施方案

时间:2014-12-28 12:29:1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8-07-10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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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支教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雄、彝良、盐津、永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昭通市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支教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日

昭通市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支教实施方案

  为推动师范教育改革,加强师范生实践教学,强化师范教育专业学生的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培养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充实中小学校教育力量,促进“普九”攻坚进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精神,

  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研究,就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顶岗实习支教是指地方院校立足地方实际,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提高师范专业学生多种能力,提高农村教师业务素质,实现实习和支教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开展顶岗实习支教,有利于为农村中小学校提供师资,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资源不足问题,缓解昭通“普九”攻坚教师队伍数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地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教育教学状况,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熟悉农村基础教育,增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提高高校教育教学水平;有利于强化师范生的教育实践环节,提高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协调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利于探索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发展高等院校与中小学校的合作关系,形成高等院校与中小学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二、基本思路及实施步骤

  (一)基本思路。

  1.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任副组长的“昭通市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组织、协调、管理和评估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划并实施基地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和各教学系联合成立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实习生的选拔、培训等工作。

  2.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当地实际,在农村中小学校(乡镇中小学校)建立“顶岗实习支教基地”(简称基地学校)。当地教育局及基地学校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组”,规划用人计划(每个校点原则上安排5人以上),规划建设实习基地,管理实习支教工作。

  3.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选派1000名实习学生,各基地学校按计划负责提供全职的教师岗位,并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住宿、生活条件。

  4.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顶岗实习支教要求调整专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师范专业学生的专业理论学习和校内教师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师范教育专业学生通过两年的校内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实训达到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要求。负责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并与各基地学校共同协商和处理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中的问题。组建“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检查巡视组”,适时到各基地学校对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5.相关县教育局、基地学校和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实习支教分队多学科优势和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智力资源,以顶岗实习支教基地为中心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开展农村社会调查和科技咨询服务。

  6.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当地和基地学校的要求,制定基地学校轮岗教师培训计划,对轮岗教师实施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基地学校教师参加学历教育或系统的职后教育培训,实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理念、知识、能力的不断更新。

  (二)实习内容。

  1.教学实习: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和考试等环节。

  2.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求实习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等。

  3.教育调查和教育研究:实习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与实习学校需要、特点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鼓励学生跨专业合作撰写调查报告。

  4.协助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实习生实习期间多为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事,如结合专业特点为实习学校教师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实习学校制作课件、维修设备等。

  5.参与当地文化科技推广活动。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7月10日前,各基地学校和实施顶岗实习支教的县区制定用人计划,上报市教育局。昭通市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分配用人计划,筹措实习支教经费。

  2.2008年7月10日—7月20日,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和县区的用人计划及要求,选拔、培训实习生和实习带队教师。并将实习学生分县区名单报市教育局并通报县区教育局。

  3.2008年9月—2009年6月底,实习支教学生到基地学校顶岗实习。

  (四)经费保障。

  1.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每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2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1000名学生共补助经费520万元,其中由市财政解决300万元用于每生每月300元的补助,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解决120万元用于每生每月120元的补助,相关县级财政按每生每月100元给予生活补贴。市财政所拨经费划拨师专由师专统一按月发放。相关县级财政所拨经费由县教育局按月发放。

  2.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顶岗实习支教专项经费,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巡回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差旅费及学生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学生回校后的补课费用由教务处按补课时数予以核拨。

  三、相关措施

  (一)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基地学校对实习学生的鉴定情况,结合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及具体表现,按参加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人数的15%评选“优秀实习生”予以表彰。优秀实习生在当年的教师补员考试中,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合格的学生,在当年的教师补员考试中总成绩加5分。若有其它并列加分项,则选择最高一项给予加分。

  (三)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和带队教师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方案由昭通市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文规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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