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适用范围

时间:2016-04-14 15:35:36 作者:楹庭律师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 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 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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