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时间:2014-12-28 12:14: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温政办〔 2012 〕44 号 分类导航:劳动人事 其它分类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2-03-18 关键字:温州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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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温州市旅游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旅游局是主管旅游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增加指导红色旅游发展职责;增加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职责;增加指导旅游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开发职责;增加组织指导旅游信息化工作职责;增加负责温州旅游办事处和外联工作职责。

  (三)加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 、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积 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指导和推进红色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旅游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开发;指导相关行业发展旅游休闲业;负责特色旅游点的确定、申报工作。

  (四)负责编制申报全市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旅游业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组织实施全市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信息化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旅游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旅游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八)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法治政府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行政、后勤、财务、重要会务、信访、保卫、对外联络、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财会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审核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规划发展处。负责制订全市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指导重点旅游区(点)和省、市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指导红色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发展旅游休闲业工作;负责特色旅游点的确定、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开发;组织指导旅游信息化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旅游商品的研究与开发。

  (三)市场开发处。制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工作;组织并参与国内外各类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和大型促销活动;负责全市旅游网站的建设指导工作;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负责温州旅游办事处和外联工作。

  (四)行业管理与行政审批处。负责起草有关旅游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旅游行业法制宣传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安全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负责旅游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安全工作;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外旅游和出入境旅游业务的综合管理;负责旅行社申请的初检工作;负责赴台和出境游组团社的申报工作; 组织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星级旅游饭店的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饭店创建的指导和推荐工作;负责旅游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标、行标,制定服务规范,指导和推动企业标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相关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或行业做好旅游娱乐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导游员的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其中1名兼纪检组长);中层领导职数7(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人。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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