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14:4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六安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原则,坚持“安全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继续组织开展《通知》和《实施意见》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实际进行宣讲,解疑释惑,推动《通知》和《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和《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贯彻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
(三)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照《通知》和《实施意见》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建立和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备案审查、事故单位与信用挂钩联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一票否决”等五项制度。对所有亡人事故,都要实施挂牌督办。对事故查处不力或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要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五)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六)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的党政正副职、总工程师(总工艺师)要轮流现场带班。非煤矿山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登记、备案、公示等制度。
(八)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实行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严防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
(九)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事故、应急措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严格执行恶劣天气下停工、举办大型活动报批等规定。
三、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行各业负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十一)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县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企业都要分层面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实施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十三)严格安全准入前置条件。1.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通报“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情况。2.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开展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安全专篇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3.发改委、经信委、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把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设施审查、备案、验收意见作为前置条件,按季度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抄送同级安全监管部门。4.建设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投入作为审查内容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十四)督促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和技术措施落实。1.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2.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积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3.严格落实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露天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在四等以上尾矿库实现在线监控达到50%以上,尽快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今年底前要确保完成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建设;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事故连锁自控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做好客运、物流配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渡船等GPS定位系统、行使记录仪的推广与应用。4.全面完成“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
四、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十五)继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集中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违法行为,严格做到“四个一律”。
(十六)深化交通专项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加大“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力度,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从严查处酒后驾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压减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农机车辆源头监管,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六舒三公路为重点,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有效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继续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渡口标准化建设力度。
(十七)深化建设施工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市政重点工程、高层建筑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监管,严防高处坠落、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垮塌事故。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十八)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新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推进化工项目进园区。
(十九)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继续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禁生产企业超员、超量和超范围生产,严禁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连片经营。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打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区和乡镇政府打非工作包保责任制、定期排查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非法生产事故发生。继续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
(二十)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坚持综合治理,把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与落实安全设施建设一起抓,把安全监管与环保、矿产、质监、行业管理和民爆安全等执法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力推行矿山安全标准化和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重点打击非法开采、越层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以及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开采的行为。
(二十一)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治理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强化防火知识普及,着力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二十二)深化职业健康专项整治。积 推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等“五项基础工作”,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加强放射性装置辐射安全许可管理。突出做好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等“三项制度”。
(二十三)深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冶金、特种设备、电力、民爆器材、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旅游、水利、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督办,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防范。
五、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二十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规划。今年要完成非煤矿山达标企业39家、危险化学品达标企业6家、其他行业达标企业17家,并纳入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全市选树一批达标创建示范企业。
(二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等创建活动。制定“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示范工业园区”和“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验收标准,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和行政村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制度、机制等规范化建设。在各县区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市级示范单位。
六、以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二十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 “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安全生产形势月公告、季通报制度。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案件,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十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 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举办“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八)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突出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强化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员培训计划,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结合县乡换届、人员调整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系统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七、以“创先争优”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法制和队伍建设
(二十九)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促进安全监管体系、法制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乡镇要设立安全监管专门机构,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应的内设机构具体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理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区。
(三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法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信访答复、信息公开、复议应诉等执法行动的程序性规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告知、听证、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程序性制度,着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十二)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搞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关心爱护安全监管干部,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