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14:5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埇桥区、灵璧县、泗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据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工程的通知》(宿高指〔2011〕2号)及市山闵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加快山闵路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的通知》(山闵路指〔2011〕3号)要求,为掌握交通重点工程进度的责任落实情况和各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交通重点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开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徐明高速公路宿州段和泗许高速公路泗县段工程建设情况
1.主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拆迁和清除工作。
2.灵璧县、泗县政府和省交投集团关于取土坑征用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取土坑征用工作开展情况。
3.其他加快推进高速工程建设的保障工作。
(二)山闵路改建工程进度
1.土地相关报批资料完成情况。
2.房屋拆迁和杆线迁移工作完成情况。
3.取土坑的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2日。
7月11日下午从埇桥区出发现场查看山闵路工程,并召开督查总结会;7月12日上午现场督查山闵路工程灵璧段和徐明高速灵璧段,在灵璧县召开督查总结会;7月12日下午现场查看山闵路工程灵璧段,泗许高速泗县段,徐明高速泗县段,在泗县召开督查总结会。
三、督查方式
由市政府组成专门督查组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先实地督查再听取县、区工作汇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人员组成
市政府督查组组长:曾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高峰(市纪委常委)、沈献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庆旺(市公路局局长)、李沂(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陈涛(市高指办综合部副部长)、胡春亭(市公路局总工)、李文杰(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孙继来(市公路局科长)、陆忠信(市公路局副科长)。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围绕影响工程进度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查清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
(二)实事求是。灵璧县、泗县高指部要按宿高指〔2011〕2号文件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客观全面准确反映问题。对未按要求落实事项要做专门说明并理清责任。
(三)力求落实。对现场督查时督促事项,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督查组汇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