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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保障工作的通知
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
办供电[2012]137号
各派出机构、 电网公司办公厅、南方电网公司办公厅、有关地方供电企业:
重大节假日是居民生活用电的高峰时期,保障节假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大力推进居民用电服务满意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负荷分析和摸底排查、预警工作。各级电网、供电企业要做好重载的城市配电线路、台区和农村用电负荷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分析近年来城乡重大节假日期间用电负荷情况和高峰负荷增长变化趋势,提前开展高峰负荷预测,特别是对近年来春节期间农村用电需求矛盾较突出的地方,要按照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设施过载的严重程 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度,对供电线路和配变建立预警档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配电网安全巡视和升级改造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级电网、供电企业要在重大节假日前全面组织开展线路和设备巡视及消缺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老旧、重载和安全性能较差线路的巡视力度。对户均配电容量低于1千伏安的配电台区,要根据实际需求,抓紧线路改造和新增配变设施布点或增容改造工作。同时要加强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知识,防止因安全用电知识匮乏造成的人身及安全事故。
三、加强电力调度和故障抢修,最大限度的减少居民停电次数和时间。各级电网、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负荷的调度,及时转移高峰负荷,避免局部线路和设备出现过载、损毁等情况。要加强备品备件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力度,增配故障抢修人员,全天候及时抢修各类故障。对涉及较大范围居民用电的停电故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现场指挥,尽快恢复供电。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准确公开。各级电网、供电企业要认真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明确值班电话及传真号码。对天气原因或自然灾害引起较大范围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居民停电事件,要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信息。要严格履行停限电告知义务,规范告知方式、时间和内容,重大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对非恶意欠费的居民用户实施欠费停电。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要建立12398 电力监管热线与95598 供电服务热线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节假日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和服务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和督促整改。完善12398 投诉闭环管控机制,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要充分利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建立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保障节假日用电措施和预案的监管,各级电网、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及时处理节假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相关事宜。对工作不落实、保电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的事件,监管机构将进行专项监管并予以通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