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拆迁补偿不应与市场价差太大

时间:2014-12-24 22:18:3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市民盟建议,应该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尽快出台全市征收集体及补偿标准,让被拆迁人可以接受。市民盟准备提交的提案中指出,现有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

  河涌整治

  不应与市场价差太大

  市民盟建议出台全市

  本报讯羊城晚报记者郭尧报道:民盟广州市委员会将在即将召开的市“两会”上,提交关于推进依法治涌的提案。市民盟建议,应该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尽快出台全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让被拆迁人可以接受。

  市民盟准备提交的提案中指出,现有征地拆迁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提案中提到,荔湾、海珠、天河、黄埔等区仅就本区城建项目,尤其是河涌整治项目,制定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但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过低,导致群众意见大。例如越秀区二沙岛、东山湖、杨箕涌、中山一路等地域的补偿为每平方米4200到4800元;荔湾区沙面、上下九、陈家祠、站前路等区域每平方米补3700到4300元;天河区的珠江新城、广州大道中、黄埔大道西等区域每平方米补4200到4800元等,与当地商品房价格相差过于悬殊。

  其次,各区补偿内容或标准不一致,导致被拆迁人相互攀比,影响征地拆迁的推进。甚至同在一个村内各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以至相互制约,严重影响建设工期。另外,由于目前货币补偿的金额难以购买到同地段同类型屋,被拆迁人往往选择,需要大量的。目前广州市安置房源严重不足,影响拆迁工作的推进。

  为此,市民盟准备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全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是在允许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同时,由市建委加强统筹和监管,明确各区制订的补偿标准必须报市建委审定后才能对外公布,避免差距过大,引起相互攀比的恶性循环。二是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考虑被拆迁人属被动拆迁和支持城市建设等实际情况,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尽快研究制订符合当前实际情况、较易被拆迁人接受的全市统一、各区平衡的拆迁补偿标准。

  另外,在当前安置房源不足的情况下,市民盟还建议可以采取使用“新社区”房屋、购买二手房、使用期房安置等作为临时性措施,解决当前安置房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应尽快在全市各个区选择合适的地块,组织建设或购买大批安置房,统筹安排给各城建项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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