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2 17:06:32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土地出让金能否退还?属于在征收过程中关于补偿的一部分。有些企业主会关心土地出让金能不能退还,或者是有些企业主没有在意到这一块的费用是可以退还的。
这也是一块比较大的费用,尤其涉及到企业的用地面积比较大的情况下,就会需要涉及到土地出让金能不能退还的问题。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之后,出让金是不会退回的,但是,如果是继续使用土地,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征收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等这些情况。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土资源部要求开发商必须在1-2年之内开发使用,如果囤积土地是要罚款或者是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地方主管部门多数不能执行,或者是出现一些相应的一些纠纷的情况。不能够比如说收回,导致房源紧张,房价涨,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者是分次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在一些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上,有实际成交的价格。不低于所在地级别标准地价平均标准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来计算。
土地出让金,如果是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的40%进行计算。在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通过以上方式计算了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土地使用权人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估价,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按照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已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土地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为市场土地价格,再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这个范畴。
它是土地财政方面的一个问题,土地出让金在我们宏观调控的现象是双重功能,一是调节土地的利用,改进和调整产业结构,包括123产业的结构,各行业内部的结构制约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调整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合理的分配的土地收益,调解市场竞争关系,对于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以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的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类似于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的一个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和非税的性质。
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于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的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和固定性。而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的地租的综合采取一次性收取,所以又类似于税收的非租的这种性质。
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概念,所以在涉及到征收时,如果比如说土地的使用权是40年,那么在刚刚用了20年就被征收了,那么,剩余20年的土地出让金就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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