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或PPP项目协议纠纷,哪些才是行政协议纠纷?律师告诉你

时间:2021-07-22 16:42:07 作者:楹庭律师团

  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协议,哪些才是行政协议?在相关的项目进行的过程当中,也发生了一些纠纷,路永强律师从事办理政商纠纷案件多年,从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经验,跟大家做一下分享。从司法的实践来看这类协议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其一、行政主体在特许经营协议或者PPP项目协议履行、解除、回购等引发的一系列的纠纷。这是很重要的一类,履行是很常见的纠纷情况。在履行过程当中往往会因为领导的换届、规划的调整以及政策的调整等等这些原因导致相关部门不再履行协议,不再兑现当初的承诺,这是很常见的一种类型。

  解除协议的情况也很常见,有很多企业主向我们咨询说相关部门能不能自行解除已签订的协议,能不能?但是有所限制,这类的协议和民事协议是完全不一样的。

  民事协议当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政协议当中,相关部门可以行使行政优益权,有优先和获益的权利。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可以直接撕毁合同,是有这个权利的,但是行政优益权必须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国家利益需要,这是前提要素,另外,还要经过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才能解除,这是程序要素。

  要对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面的补偿,这是责任分担要素,所以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否则解除就是不对的。终止,违法的终止和解除,类似回购当中也有很多很多纠纷,比如承诺的一些事项没有兑现,以及因为人事调整等各方面引起的一些附加的条件,这些都是很常见的,这类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

  其二、当时引进PPP项目要求按照招商引资的优惠和政策,给予奖励和优惠,后来不再给了。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给予企业的土地使用税,采用税收优惠的政策,给企业土地价格优惠,但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就不给了,这种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

  第三类、比较常见的就是缺乏各种许可手续而导致的,比如在当初招商引资或者PPP项目协议签订过程当中,相关部门承诺会及时给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的立项批准文件等等,承诺都会及时给予办理。但是在履行一段时间后发现相关部门不再积极地给办理,有的不再进行办理,产生的这类的纠纷也比较常见。

  第四类、纠纷招标保证金。招标保证金返还过程当中引起的一系列的纠纷,这个也是比较常见的。

  第五类、土地使用税引起的一系列的纠纷,比如说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先前的一些承诺,导致土地被闲置或者说没有产生价值,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不能进行投产。比如有的土地闲置达多年,这期间土地税应该是企业承担吗?等等这一系列的纠纷也是值得重视的。

  第六类纠纷,承包人对外买卖材料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项目转让过程中的一些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的协议纠纷,贷款应收账款的协议纠纷等等。

  大家可以看一下,后面的这条就属于民事纠纷,上面的一些属于行政纠纷,他们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咱们企业面对的对象是相关部门还是企业一般法人,以此来区分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政商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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