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41:06 作者:楹庭律师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忠县甘井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渝府〔2011〕81号)
忠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忠县甘井沟风景名胜区局部规划调整成果的请示》(忠县府文〔2011〕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对《忠县甘井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将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忠县段)纳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即该工程在k73+700―k83+040段由北向西南跨越甘井沟风景区尾部甘井湖景区与巴营景区。
请你县认真进行方案设计,加强施工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区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