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解答: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时间:2021-01-20 13:17:05 作者:楹庭律师团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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