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0 13:18:36 作者:楹庭律师团
拆迁中,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都是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人,这个人要么是相关权利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人,要么这个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该房屋的户主。
被人代签了会生效吗?不仅是拆迁协议,大部分的合同在满足一定前提下都是可以代签的,大家不用过分担心,在房屋所有人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肯定是不被允许的。一些地方为了加快拆迁的步伐,会选择让亲属代签,比如儿子的房子找父亲代签。在在儿子本身不同意签字且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这种签字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代签协议生效的前提,必须有房屋权利人本人的授权许可。这时一般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甚至需要在当地进行公证,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委托事项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委托书仍然需要房屋的权利人签字。只要房屋权利人在被代签后继续坚持不同意拆迁协议的内容,就和没有签订过拆迁协议是一回事。
在实践中,亲戚、朋友的代签没有获得权利人的许可,这类协议显然是不生效的。但亲戚朋友多半也是被拆迁方“强迫”的,也是该事件中的“受害者“,对他们进行惩罚会显得不合情理。这时只要房屋的权利人不选择追究他们亲戚朋友的民事责任,拆迁方没有任何权力对亲戚朋友们进行惩罚。
如果怀疑自己在签订协议时有被欺诈的可能或是被逼迫签订协议,一定要想方设法就地录音录像保留违法证据,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就超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