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拆中,一宅两户的情况,应如何付拆迁补偿款?北京律师答疑

时间:2021-01-21 15:27:5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在实践中,一户两宅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一户两宅该如何登记呢?1、可以分别确权。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那么两户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各自的宅基地面积,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在自己的名下。2、有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各自不知道自己的面积有多少,协商也达不成一致意见,在各不相让的前提下,就属于民事纠纷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不确权,待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3、两户协商,一户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两户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那么一宅两户的,两户可以在一起协商,一户对现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给放弃确权的那一户适当的补偿。放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再向村集体申请一处宅基地来建设使用,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这样既可解决一宅两户的问题,而且两户都有宅基地使用,还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在实践中,一般是针对双方所拥有的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至于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偿费,则是由村里统一进行安置补偿。值得注意的是,拆迁补偿款的补偿方式则可以分成三类,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不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还可以选择由村委会另行批复宅基地,然后重新搭建房屋进行生活。但我想说的是,不论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征收方都应该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质量不下降且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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