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5 15:36:47 作者:楹庭律师团
这个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当要先弄清楚城中村的土地性质。关于城中村这类土地,因没有经过法定征收程序变更土地性质,而且主要聚集在城市的郊区,所以土地仍是集体土地性质。所以在遇上征收或是拆迁的时候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来补偿的。也就是按“农”补。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另一种情况是按照“城市”标准来补偿的。就是城中村土地已经被纳入到了城市规划区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