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6 17:03:0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实际上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这四件事,还真的不是村委会说了就算。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小心,千万别因为不懂法律,把权利都“托管”给了别人,害得自己拿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1.征地拆迁不是村委会说了算的,没有看到公告批文千万别轻易交地!
有农民朋友在咨询律师时问:啥是征地公告?啥是征地批文?咱啥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反正就是村委会说村里的土地要征收(收回),让签字交地。
2.签不签字交不交地不是村委会说了就算的,农民朋友有说话的权利!
集体土地归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征地时村委会可以代表村民签字同意征地事宜。必须强调,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3.补偿怎么分配是“村里”说了算,不是村委会说了算!
很多农民朋友在咨询律师时,会有类似“某某事是村里定的”这样的表述。“村里”的意见,原本应该是经过整个村集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得出的,每位村民都有参与意见的权利。
4.村委会没有直接拆除村民房屋的权利,别再傻傻认拆了!
农民朋友们一定要记住:面对征收方,村委会无权代表村民直接签字;面对村民,村委会也无权代表征收方拆房拆违。征地拆迁中,无论任何时候,村委会都无权强制拆除村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