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拆迁规定有了新变化

时间:2021-06-09 14:57:42 作者:楹庭律师团

 

  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的补偿里增加了一项被征收者有了社保补偿。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有明确的的规定,在征收土地的时候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足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村民房屋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相关的补偿,并且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的费用。

  第二方面,补偿标准不再单一,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来计算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进行确定。而制定出来的区片综合地价要考虑得更全面,包括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等等因素,并且区片综合低价至少每三年一个周期进行调整。

  第三方面,“征地批后公告”更改成“征地批前公告”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有条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情况下,需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的评估,要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公告发布在征收范围内,至少要公告三十天,这期间需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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