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9 14:58:59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方案”本身首先要依法制定和执行,所谓“方案”,多是根据具体拆迁项目的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开发商、村委会等主体共同制定的,按拆迁方的理解属于典型的“政策”。
“方案”再怎么具体化、个案化,也应当严格符合法律的规定。城市房屋征收,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评估办法等;农村土地征收则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即便是程序相对自由的“协议搬迁”,也不能违背《民法典》规定的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所以,被拆迁人首先应当熟悉拆迁领域的法律法规,无论见到拆迁方出具的何种文件、通知,都能用自己储备好的法律知识来审视检验一番,这样就不会轻易被忽悠。
“方案”决定补偿安置,不参与不行,提示大家以下3点:1.要尽早知悉方案内容,不要总强调“没看见”。2.及时提出意见、要求听证。提意见要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也要提交到项目的指挥部、村委会去,不要光口头说3.方案虽不可诉,但却要依法对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