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被征收人能否选择商铺或厂房安置?

时间:2021-06-21 16:51:25 作者:楹庭律师团

 

  被征收人是可以进行选择的。但是,征收的房屋必须属于商户门面或者企业厂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补偿安置方式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一般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这两种。

  如遇到征收商铺,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置换商铺。遇到征收门面房,被征收人可以要求置换门面。企业厂房置换可能就会置换另外一块土地,但是必须得在相应的征收主体区域内有类似的地方。

  如果属于化工企业,尤其是危化企业,那么可能就会被迁到远郊。以前的规划,化工企业、化工用地、工业用地可能会在城市区域内存在,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工业用地可能还是需要迁到郊区。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土地的价值差异,这时候就存在互补差价。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的工业用地,因为在城市区域内所以价值高。远郊的工业用地可能价值就会比较低,这时候征收主体是要反补差价给被征收人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危化用地,还需要注意相应手续的办理问题。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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