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8 16:24:56 作者:楹庭律师团
比如说,集体和主管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不能诉,按照当时的规定基本上是不能诉的。因为这个是合同相对方,但是,按照现在的规定就可以诉,因为有利害关系,所以已经明确了。
在实际情况中,遇到了好多关于合同履行、行政协议履行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说这个安置,是需要多少年以后才有可能选房进行安置。在安置的时候和合同签订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说人员的人口的增减,老人有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去世了,孩子已经出生了。这种情况下,协议应当按照什么去履行。
各地发生的情况状态不一样,有的严格按照原来的行政协议去履行,但是,有的地方认为现在的人口已经减少的,就不予相关的人员的安置,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新的不增,旧的要减,有这样的情况,这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还有就是,关于补偿款项的发放,有的是有留用地留给老百姓,如果将来这个地招、拍、挂卖出去以后,给老百姓按照多少比例进行分成,但是很多年过去,都一直没有履行。像这样的,关于合同履行方面的情况也有很多。
如果您有这样的问题,可以多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让律师给出专业的解答。关于行政协议还有一个方面,主要的是不一定以书面的形式。比如说,当时的相关方给的一些承诺,甚至有的大的条幅,写的要怎样对待,将来要给怎样的待遇等等。
这些,虽然 没有写在协议里,甚至没有协议,但是这样也算这个行政协议的内容。因为这是主管部门作出的承诺,直接会对行政协议产生影响。特别要注意,如果现在有相关的证据,要注意收集。如果真走到司法诉讼的层面,可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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