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时可以要求听证吗,应该如何进行听证?

时间:2020-09-11 10:35:5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在受到什么行政处罚时可以要求听证?听证应该怎么样进行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张子阳律师为大家答疑。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直二人代理。 

六、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请联系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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