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9 17:40:12 作者:楹庭律师团
”村委会把我的土地流转出去了,一次性给我多少钱,但是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何为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
土地流转改变土地性质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2)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所以,土地流转并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流转只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还需要按照原来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进行建设行为。但是实践中,很多农民的土地被流转出去后都被用来进行建设了,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农民有权拒绝村委会安排的土地流转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1)规定: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是农民自愿的行为,村委会无权强迫村民流转自己的土地。在实践中,很多农民的土地都是被迫流转的,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遭遇强迫流转土地,各位可以依法维权。
土地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可知,土地流转是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也需村民自愿流转。所以,如果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自己的土地属于违法行为,村民有权拒绝,发生强征强占,村民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