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记者 张女燕) 近日,我省成县城关镇的113名村民和成县县政府打起了行政官司。这113名农民认为,成县县政府在2001年城市改造和扩建中,在未履行法定征用、补偿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违法占用了城关镇的集体土地32亩,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提出了高达2500万元的行政索赔。据悉,这起“天价”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在我省尚属 例。此案将于8月30日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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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住宅、商铺被拆迁
2001年9月6日,成县县政府(简称县政府)颁发了成政告字(2001)3号《拆迁通告》(简称《通告》)称: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依照《成县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对县南大街、西关路进行改造和开发建设。该《通告》还对“拓宽改造范围、拆除时间”等做了规定。依据此《通告》,成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城建局)于同年9月10日,以南大街拓宽改造为由,给成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简称拆迁办)又颁发了拆许字(成)第02号《拆迁许可证》(简称《许可证》)。
同年9月13日,县政府又发布了成政告字(2001)4号《关于城区改造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告,对此次拆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补偿安置标准、组织领导及奖惩办法都做了详尽而具体的安排。从同年9月中旬开始,至2002年10月,拆迁办陆续对《通告》中所涉及的村民住宅、商铺等进行了拆迁。
原告:
索赔损失2500万元
乔应洲今年50岁,是成县城关镇中心村村民,也是113名村民状告县政府及拆迁办的原告人 。2005年7月26日,113名村民联名委托律师,将县政府及拆迁办推上了被告席。这113名村民在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两被告的行为违法的同时,原告并案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其违法行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500万元,并承担两案的诉讼费。
在行政诉状中,原告认为:县政府和拆迁办采取了强制拆迁手段,将原告的住宅面积6881.5平方米、商铺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