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1 17:49:17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2019年这4类房屋悬了!你的房屋随时可能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
第一、耕地等农用地上建造的住宅、经营用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造住宅只能利用自家宅基,经营性用房只能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耕地上建住宅,随时可能被拆除。
第二、未经审批私自加层建造的房屋。
根据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于建筑物的高度是有要求的,不是想盖几层就能加盖几层。不仅如此,有些加盖房屋可能引起重大安全隐患。所以这类房屋可能随时被拆除。
第三、“后背房”、“一体房”等房屋。
未经审批私自建造的超出宅基证所记载范围的建筑,这类房屋可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影响道路的通行和实施急救。对社会公益设施的建造和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根据2019年最新政策,这类建筑可能被限期拆除,并且不予补偿。小卖部等经营类用途房屋,需要统一转移至村内商业用地区域内。
第四、与自家宅基不相连,存在的其他居住用房及私搭乱建。
依据“一户一宅”的法定原则,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然而有些人填张申请表,找村长点个头,就开始在“非宅基”建造房屋。这类房屋也随时可能被拆除。
楹庭提示您:
各地的政策不同,具体的案例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