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1 22:42:02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快拆迁了!拆迁方一次次上门劝签,说不签字就拆除!你会妥协吗?如果对补偿条件不满意,你会因为惧怕拆除而签字吗?
1、诱骗被征收人配合征收
征收方在动员搬迁的时候,最擅长的就是诱骗被征收人及早的配合搬迁。例如口头承诺比其他家的安置补偿协议多给奖励费、口头约定比原先的补偿要多、口头答应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以后就给补偿款等等。楹庭认为,但是征收方这些承诺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被征收人遇到征收方使用此招的,建议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要求征收方对其所答应的约定写到安置补偿协议中,并签字盖章,同时被征收人要保留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2)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将征收方的承诺记录下来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但是口头承诺效力比书面协议低得多。
2、言语威胁,施加压力。
征收方可能会反复强调本次建设项目的特殊性,说这是上面的政策,再告诉被征收人即使拖着不签字也没用,最后还是要拆房。而有的人对法律并不了解,迫于压力就签字了。
3、用强制方式迫使对方签字和按手印。
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有些被征收人看到新闻中各种的暴力拆迁、违法拆除等事件后感到十分害怕,进而签订了补偿协议。或者有些被征收人受到了征收方的胁迫等手段,譬如说:
(1)用胶水封闭被征收人家中的门锁。
(2)采取停水停电或挖路堵路等方式,使被征收人不能正常生活。
(3)利用被征收人或其亲友从事公职的身份,进行劝说或威胁。
(4)用堵塞道路、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
(5)威胁胆小怕事的拆迁户,说如果不签字,就要面临拆除。
楹庭提示您:
如果您面临征地拆迁,一定要保持清醒,无论如何都要以协议内容为准。如果可以口头承诺,那么就要求写在拆迁补偿协议里,否则坚决不能签字。因为口头承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您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拆除,要在知道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