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时间:2016-04-26 09:34:5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于近日下发。据悉,该《办法》在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原《办法》基础上,主要对征地区片和土地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土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每亩地补偿价最高上调5万元。
 
  《办法》将南宁市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在原来4个区片的基础上,细分每个区片的区域范围,使区片涵盖的范围更广。《办法》大幅提高了土地补偿标准,以 区片为例,过去,一级水田的补偿费标准为每亩5.5万元。修改后,水田、菜地、旱地、鱼塘等农用地的补偿费标准一律为每亩9万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如按货币补偿指导价格进行安置补偿,不同房屋结构的补偿指导价格比旧《办法》每平方米最高提高了30元。
 
  根据不同情况,《办法》规定了评估价补偿安置、政府指导价货币补偿安置、重置价补偿安置等3种补偿方式。它规定被拆迁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无第二处住宅,或者虽有多处住宅,但承诺将来征地拆迁时不再选择其他补偿安置方式,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采取评估价补偿安置方式。

         更多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房产等问题,请致电楹庭律师团热线:4000083855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