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撤销征收决定,董国女、路永强律师完美胜诉县政府——楹庭

时间:2018-09-10 18:16:46 作者:楹庭律师团

撤销征收决定,完美胜诉县政府
胜诉案例1013:董国女、路永强代理薛某房屋征收行政诉讼 胜诉方山县人民政府-撤销征收决定,完美胜诉县政府
北京楹庭董国女、路永强代理薛某房屋征收行政诉讼 胜诉方山县人民政府

【案情概要】薛某在方山县大武镇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领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6年6月5日,方山县人民政府作出方政房征决[209]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薛某的房屋。该决定于2016年6月7日送达薛某。薛某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风采】本案诉讼代理律师为董国女律师和路永强律师。董国女律师为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路永强律师为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律师,两位律师均为楹庭拆迁律师团的 律师,董国女律师在拆迁补偿方面有超过15年的执业经验,路永强律师在行政诉讼方面也有近10年的执业经验。本案审理中,为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董国女律师和路永强律师以征收决定程序违法为突破口,向法院提交了5份有力证据,终驳方山县人民政府提交的4组证据,使本案获得胜诉判决。
 
【案件意义】依据《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本案房屋的拆迁征收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此处精神主要是指参照其中的补偿标准,但其拆迁程序要完全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胜诉判决】
硬挺律师事务所胜诉判决书
北京楹庭胜诉判决书董国女 路永强
 
董国女律师,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华 律师协会会员。董国女律师多年来专业从事土地房产、征地拆迁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验,被称为“农民土地权益斗士”。2002年从业以来,代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及房产类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起群体性重大疑难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了的合理补偿,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认可。
 
路永强律师,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副主任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华 律师协会会员。路律师是业界卓越的行政诉讼维权专业级律师,是业界最早一批专注行政诉讼、企业拆迁补偿案件处理的律师 ,是中国企业拆迁律师团创始人 ,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其执业近10年所代理的业务受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报》、《中国产经新闻》、《京华时报》等众多媒体的采访报道。被誉为“中国企业拆迁维权律师”,“中国企业拆迁律师团创始人 ”。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批准,专注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拆迁、政企争议解决等领域的专业性律所。本所主任董国女律师自2002年执业以来的16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建立起一支以业务能力精湛、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为核心的专业律师团,维护了无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 各省市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社会法治发展做出了积 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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