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05: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1年度嘉峪关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59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2011年度嘉峪关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2011年度嘉峪关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有效发挥银行信贷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2011年甘肃省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嘉峪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规划贷款投放,认真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继续支持钢铁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接续产业成长,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合理安排信贷增长
2011年,嘉峪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25%;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5%;财政收入增长20%;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以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意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原则和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全年信贷投放总量,科学制定信贷投放规划,合理安排信贷投放节奏,力争全年信贷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使信贷投放总量与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着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我市实际,把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作为信贷工作的 要任务,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的信贷投入力度,着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充分发挥好信贷政策在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积 作用。
(一)进一步加大特色优势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冶金和能源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以建设“八大基地”和形成“两个中心”为重点,促进辖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促进产业布局优化、产业集群发展和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工业经济。一是创新信贷产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支持酒钢集团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做大做强不锈钢、精品碳钢等高端产品,积 支持优质钢铁基地建设,不断提高铁、钢、材产能匹配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加大对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及新型化工产业的信贷支持,全力支持京城控股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西部重工年产200套风力发电机组、甘肃民丰10万吨铬盐等重大项目建设,建设工业硅及其深加工产品,延伸太阳能产业链。三是大力支持发展现代高载能产业,积 推进配套煤电项目和外送电网输送能力建设,利用区域内丰富的电力资源,配套建成25万吨预焙阳 等高载能项目。四是增强信贷资金对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增强吸纳带动能力,加快集聚产业集群。五是坚持把支持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加大对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嘉峪关段及客运南站、西气东输三线嘉峪关段及市区天然气供气等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六是支持外向型骨干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支持辖内优势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拓展企业对外发展空间;推进进口付汇核销改革,确保改革实施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有效衔接;积 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便利企业资金管理;进一步支持酒钢公司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提高高新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数量;优化外汇金融服务,保证重点用汇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口用汇需求,优先支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口。
(二)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始终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实质,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城乡一体化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及其它“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稳步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农业发展银行要根据上级行的安排,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在巩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惠农卡等信贷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额度。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要适应“三农”需要,加大对三镇农户的贷款力度,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便捷、快速、灵活的作用。一是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发展。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重点支持洋葱、瓜果、温棚蔬菜、制种、啤酒花等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花卉、苗木等地方性特色产品做优做强。积 做好农民果品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金融服务工作,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二是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信贷政策与农业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优势产业扶持力度,满足辖区宏丰实业公司、紫轩葡萄酒业、兴盛啤酒花加工厂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其进行农产品深加工和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竞争能力。重点支持培育壮大一批与特色农业发展相适应、与终端市场相连接、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深加工企业,加大对奶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奶牛养殖户、奶农合作社和奶产品加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紫轩葡萄园“公司+农户”模式,促进农户及外来务工人员持续增收。三是全面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围绕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加大对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积 开展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积 为农民工培训、外出务工和回乡创办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探索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求的信贷产品,拓展林业金融服务范围,积 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积 推动支农贷款业务创新,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质押贷款等新的信贷支农模式,有效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切实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三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加大信贷资金对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要求和《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决定》精神,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地域、行业和规模等特点,改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作用,建立以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依托、以银行信贷为支撑的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协作机制,把工商部门推荐的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发展前景好、信用资信程度高、设备工艺先进、内部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作为信贷扶持对象,积 开辟信贷绿色通道、简化手续、降低限制性条件、提高贷款受理和办结效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和帮助,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一是着力扶持全市新兴钢材制品、机械设备、不锈钢件等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继续把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信贷支持重点,积 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二是加大对辖内中小企业实施资源转换战略的信贷投入,提高以钢材产品冶炼为重点的高载能产业。三是拓展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领域,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在符合利率管理改革的前提下,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减轻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动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积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四)落实 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贷款发放力度。 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 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在加强贷款审查和管理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 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和宣传的正面引导。配合高校开展“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宣传工作,使贷款学生树立诚信意识,降低贷款风险,促进 助学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 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妇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精神要求,及时调整贷款管理办法,加大信贷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在积 支持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基础上,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按照扩大贷款主体范围、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要求,全力提升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同时,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为各类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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