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12-28 12:05: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环保卫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1-06-01 关键字: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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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政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我市铁路、公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陕政发〔2011〕10号)和《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的通知》(陕林造发〔2011〕26号)要求,现就加快我市千里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安康对外形象,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实现“生态立市,建设绿色安康”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抢抓机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标准,全面完成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
全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的总体任务是:自2011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市辖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绿化任务。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路、铁路以外林带建设,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涉及征占用耕地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道路两侧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造林和25 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是,2011年至2012年两年完成主体建设任务,其中包茂高速公路小河至安康段2011年完成主体任务,2013年进行补植完善;包茂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段、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段2012年完成主体任务,2013年至2014年进行补植完善。其余国道、省道、铁路都要在2013年前全面完成新造林和补植完善任务。2014年秋季由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具体建设标准为:高速公路两侧林带宽度不低于10米,国道、省道、铁路两侧林带宽度不低于5米。山区及浅山丘陵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都要全面绿化,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林带建设要选用乡土、适生树种,树高不低于3米、胸径6公分以上大苗;荒山造林要选用不低于1米的苗木,尽可能为常绿树种;坡耕地地埂绿化苗木要选用树高3米以上、胸径6公分以上常绿树种,坡耕地内栽植Ⅰ级经济林成品苗。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
三、抓紧编制实施方案、进行作业设计,把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区要根据建设任务抓紧组织编制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进行作业设计。要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主体、一年补植完善和一次成形、三年见效的工作目标,把道路两侧林带绿化、宜林荒山造林和坡耕地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具体路段和山头地块,把建设任务、工作措施和安排部署落实到各个年度。作业设计必须由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承担。县级作业设计由市级林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审批。各县区应于6 月底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上报工作。各县区林业部门编制的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需经县区政府同意后上报,作为指导本辖区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并作为省、市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

四、强化管理,努力抓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省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林带绿化办法、规定和标准,加强对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要积 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帐制。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作业设计确需变更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二是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要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每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设质量。三是要认真搞好验收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县区应对本区域内当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合格的,向市级林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林业局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复查工作,能够通过达标验收的,向省林业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林业厅将根据 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按一定比例抽查验收,抽查结果作为兑现补助资金的依据。

五、加强宏观管理,做好种苗准备与供应工作
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大,苗木标准要求高,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做好种苗准备和供应组织工作。一是要摸清苗木底数,需求缺口较大的县区要尽早尽快制定苗木调剂方案,就近调苗,确保适地适生。二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苗圃生产能力,保证苗木供应。三是要加强苗木生产供应检疫和质量检验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用于千里绿色长廊建设。

六、落实资金,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标准高,资金需求量大,铁路、公路建设规划范围内造林绿化所需资金,分别由铁路、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筹措。道路以外林带建设、荒山造林和退耕地造林,由省上通过水土流失补偿费和林业重点工程扶持资金等渠道给予补助和奖励,标准是:林带建设每亩补助450元,宜林荒山造林每亩补助300元,退耕还林每亩补助600元。各县区政府要积 主动将建设资金筹措纳入地方预算和年度计划,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资金,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健康有序实施。

七、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已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农业、水利、交通、国土、铁路、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区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切实把千里绿色长廊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附表:1、安康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公路、铁路造林绿化里程任务分解表(一)
2、安康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公路、铁路造林绿化及宜林荒山、退耕还林造林绿化面积任务分解表(二)
3、安康市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道路类别造林绿化面积任务分解表(三)

安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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