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近期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4-12-27 21:55:3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08-10-10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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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近期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建安[2008]46号)

各行署、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2008年10月9日下午15时59分,正在施工中的“经纬360度”工程(地下一层,地上28层,楼高99.8米),因工人在切割一层柱子铝合金龙骨时,喷溅的电焊火花引燃了旁边堆放的聚胺脂发泡,大火始于建筑外墙,由于外墙材料易燃,火苗迅速窜升,火势很大, 300多名消防官兵奋力扑火,搜救疏散正在现场的60多名施工人员,于18时20分将大火彻底扑灭。火灾造成过火面积2000多平方米,外墙部分材料被烧毁,幸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和省建设厅、哈尔滨市建委等相关同志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工作。火灾事故原因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在调查中。这场火灾事故,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和警觉,尤其是目前我省已经进入秋、冬季施工,用火点增多,发生火灾的危险增大,要一举反三,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防火、防中毒工作。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查,对易燃、有毒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尤其是建筑装饰材料要清除施工现场。二是加强对电焊,临时用电等方面进行检查,防止因电焊火花和线路短路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在建工程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对没有设置或不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的建设项目,要立即整改,否则严肃处理。四是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否则不允许使用。

  二、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目前,很多工程临近收尾,多工种交叉作业,抢封闭、抢竣工的现象增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危险性明显增大。为此,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严防冒安全风险抢竣工、打乱仗的行为,要深入现场指导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督促建设、总包单位协调好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坚决防止因抢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的管理。一是科学、严谨地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二是施工现场必须为作业、值班、更夫人员提供必需的防寒用品及移动或固定的休息取暖用房,严禁明火。三是使用电器取暖的,要做到人走关闭电源,防止电火的发生。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形成从上到下,分片包干的监管体系。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上至经理、项目负责人下至各班组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班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检查工作。要立即对在施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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