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19:21 作者:楹庭律师团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的实施意见
(郑政〔201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的形成与应用为载体,为社会创造财富、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城市文化底蕴和居民综合素质提升的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抓手和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努力增创文化创意旅游发展新优势”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规范和引导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的实施意见》(郑发〔2009〕18号),结合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 、省、市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指示要求,积 推进我市“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时掌握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情况,防止以文化创意项目搞地产开发,促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科学、健康的发展。
2.遵循原则。一是要有利于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壮大;二是要最大限度降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损失;三是商业开发用地比例应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收益期等建立科学合理的浮动比例;四是引导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二、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政策依据
3.结合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重点扶持、优先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服务业、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动漫业、广告会展业、艺术品流通业、设计服务业等八大文化创意产业,并进行针对性的用地分类研究管理,科学界定用地属性,使城市土地资源实现最优配置。
4.文化创意产业开发(集聚)区规划设立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在规划的建设用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确需新征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及时依法报批。
5.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中心城区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土地,可统筹用于发展创意产业。
6.凡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古建筑、老建筑等房地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符合 规定、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及有利于产业升级的,经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经市政府批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7.对利用依法取得的商业服务用途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依据 土地管理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土地,经市政府批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强规划管理,规范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审批程序和标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