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4-12-28 12:20:4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10〕136号 分类导航:安全生产 行业信息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0-12-13 关键字:公物仓管理
【阅读全文】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机制,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及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 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是指省财政厅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的资产和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作平台。

   第四条 省财政厅委托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公物仓。

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