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大连市地铁5号线虎滩公园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根据公告,对住宅所有权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调整为19500元/平方米。
公告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大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28号)第十二条、十三条之规定,《大连市地铁5号线(中山段)虎滩公园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5月8日在拟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求意见。充分考虑被征收人反馈的意见及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中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由被征收人选取的评估机构,以2018年5月8日(征求意见截止日)为评估时点对拟征收区域房屋重新进行评估,并按照新的评估结果结合被征收人提出的其他意见对《方案》进行部分修改,现将征求意见和《方案》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被征收人反馈的主要意见:
1.认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过低。
2.认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是清水房屋需要装修,不能马上入住,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3.认为政策规定安置到高层免费增加20%建筑面积太少,5平方米按3800元/平方米投资优惠面积太少。
《方案》修改情况:
对住宅所有权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调整为19500元/平方米;
对住宅使用权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调整为18600元/平方米;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标准为每户2000元/月;1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为每户2500元/月。
对住宅房屋搬迁奖励规定进行修改。具体修改为:在签约期限(60日)内,前30日完成搬迁的,每户给予5万元的搬迁奖励;在签约期限内,后30日完成搬迁的。每户给予3万元的搬迁奖励。
对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面积的规定进行修改,具体修改为:被征收人应从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中按照签约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选择的安置房屋面积应不小于其应得面积)。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辛敏娟
原补偿标准
1.所有权房屋补偿标准(含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装修的补偿):12700元/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格)。
2.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含参照公有住宅房屋管理的房屋,廉租房、公租房除外)承租人的补偿标准(含装修的补偿):11800元/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格-900元/平方米,900元/平方米由房屋征收部门直接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