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25:02 作者:楹庭律师团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8〕5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巴彦淖尔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巴彦淖尔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 各项惠农政策,加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发放环节,确保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快捷、及时、足额、准确地发放到农牧户,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效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综改办、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农改〔2008〕7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 惠农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对财政惠农惠牧资金补贴对象、项目、金额等由财政、有关主管部门、苏木镇层层严格审核把关,并予以公示,确保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二是整合集中、按时发放的原则。凡是财政惠农惠牧资金纳入“一卡式”发放范围后,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社会化发放;三是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列入“一卡式”发放的财政惠农惠牧资金原则上由金融部门直接打卡,不得转交代领,不得抵扣任何税费和旧欠;四是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原则。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减少环节,简化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达农牧户手中。
二、工作目标和资金范围
对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建立“一卡通”系统。即:在保障财政内部和各主管部门职能不变、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以各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个漏斗”向下、“一卡”发放为目标,借助“金财工程”,构建自治区、市、旗县区、苏木镇四级全面联网的财政惠农惠牧补贴信息化管理网络,形成各级财政服务“三农”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透明、规范管理和发放。
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是指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直接发放的各类资金。凡是纳入对农牧民直接补贴范围的各类财政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目前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退牧还草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禁牧舍饲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扑杀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业良种补贴、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抚恤补助、农村社会救济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牧区家庭计划生育补助等26大类56小项的补贴补助资金。
三、工作流程和主要内容
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基本运行模式原则上为:㈠旗县区统一管理补贴资金;㈡苏木镇落实和公示发放对象;㈢旗县区有关部门审核、把关、确认;㈣财政局根据苏木镇上报的分户登记表和汇总登记表编制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㈤代理金融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打入农牧户个人“一卡通”存折;㈥苏木镇发布资金到户公告;㈦代理金融机构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具体操作中,要实行以“七个一”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做到各类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现“一卡通”。
一是“指标统一管”。根据上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资金数额,各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统一纳入旗县区财政管理,补贴资金通过资金调度统一拨入旗县区国库。
二是“资金一户存”。补贴资金由旗县区财政国库实行专户管理。旗县区财政国库机构在确定的金融机构开设“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专户,统一对补贴资金进行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补助一卡发”。旗县区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委托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享受补贴的农牧民每户开立一个存折或银联卡。金融机构按照旗县区财政局提供的当期发放分户花名册,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各项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或银联卡,农牧民持存折和有效身份证支取补贴资金。
四是“服务一站办”。苏木镇政府要设立“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服务窗口”,负责对本苏木镇的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旗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经旗县区财政确认后,将补贴事项进行公示。
五是“结算一线通”。旗县区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和苏木镇之间、金融机构和其营业网点之间开通结算网络,各项惠农惠牧资金申请、拨付、统计上报等相关手续均通过网上完成。
六是“收支一本账”。旗县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收支管理帐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的基础上,按补贴资金类别设置明细账,反映各项补贴农牧民资金发放情况。
七是“查询一电明”。代理金融机构应具备补贴农牧民资金发放查询系统,方便农牧民及时查询所得补贴情况,做到补贴资金项目、金额等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查询。
为把补贴资金落实的源头工作做好,要按照“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动态管理、政策衔接、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一线实”制度,努力在政策、资金落实的 线,把工作做实,把对象核实,把效果落实。其核心内容是在嘎查村和村民小组一线,做到“六个实”。
一是责任明确在一线要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即:苏木乡镇管底册、业务部门管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金融机构管发放、监察审计管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要推行全方位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四包”,即:包宣传发动、包组织实施、包工作指导、包监督检查;做到“三有”,即有人问事、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二是规范操作在一线要实。在惠农惠牧资金和对象管理工作的 线,要着力抓好政策宣传、收入测算、对象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等“五个环节”。在政策宣传上,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让惠农惠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在收入测算上,按照“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根据必要因素界定应补助对象;在对象评议上,让群众参与决策,进行监督,由群众确定补助对象;在审核审批上,依据群众评议结果,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补贴对象;在张榜公示上,实行旗县区、苏木镇和嘎查村“两上两下多重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助对象产生过程公开、透明。
三是动态管理在一线要实。建立惠农惠牧补助对象基本数据库,搭建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全面系统地反映惠农惠牧资金管理基本情况。健全补助对象管理台账,对补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详细记录其家庭基本情况。完善补助对象管理季报制度,由苏木镇按季上报变更数据,及时调整相关台账、修正档案和电子文档,做到惠农惠牧补助对象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应销尽销。
四是政策衔接在一线要实。在村组一线设立信息监测点,广泛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民生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财政、民政、劳动、教育、卫生等部门进行会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互通信息,集中解决惠农惠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相关政策衔接顺畅,没有“盲点”。
五是监督检查在一线要实。对村组一线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在网络监督上,由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对各地区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及时纠正。在群众监督上,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构建旗、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在部门监督上,自治区、市、旗三级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六是考核奖惩在一线要实。将惠农惠牧资金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及其个人年度目标考评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并与旗县区、苏木镇和嘎查村三级干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三挂钩”,即: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岗责考评挂钩、评先评优挂钩。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以点带面、逐步到位”的思路进行,在乌前旗试点的基础上,其他旗县今年要全面实施,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10日-10月10日)
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改革工作。
⒉成立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⒊通过多种形式和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11日-12月31日)
⒈开展业务培训。对旗县区及苏木镇相关站所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⒉采集整理信息。旗县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苏木镇、嘎查(村)委会,根据职责分工,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农牧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对象,认真划分惠农惠牧资金补贴项目、编制应补贴对象花名册,经苏木镇审核签字后,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旗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建立惠农惠牧资金补贴信息数据库。
⒊完成以旗县区为单位确定代理金融服务机构,并统一签订“一卡通”代理服务协议等工作。
⒋实施“一卡通”办法。在完成采集、整理、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信息数据库及“一卡通”存折认定和发放工作后,运行财政各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
㈢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10日)
旗县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一卡通”改革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发现存在问题的,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改进今后的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 各项惠农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因此,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一行动。
㈠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市里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改革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配备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
要认真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理顺部门关系。农牧业、林业、民政、社保、教育、计生等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惠农惠牧资金补助对象的审核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发放及监管;金融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委托,及时建立个人账户,确保惠农资金安全兑付;审计、监察等部门全力做好改革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上下统一协调、整体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 惠农惠牧补贴全面落实到位。
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各旗县区要根据网络成熟条件、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及金融代理机构布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并于9月5日前,向市综改办报送本地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宣传动员、农牧户基础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等事项的时间进度(填写附件2)。
㈢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各旗县区要有层次、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改革宣传工作。对农牧民,可以以“明白卡”和“致广大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补贴资金的项目、数额和计算方式以及补贴时间等,接受农牧民监督;对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引导其积 支持和投入改革,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横幅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㈣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涉农涉牧部门、金融机构和苏木乡镇人员不同对象,分层次、有重点进行业务培训和计算机培训,使参与改革的人员尽快熟悉补贴政策,掌握改革的步骤和工作要求。
㈤核实基础数据,做好基础工作。各旗县区、苏木镇要按照“一线实”的各项要求,以农牧业税计税清册记载的基础信息为主要依据,下大力气切实把补贴对象的基本情况核实清楚。做好统一户主姓名、核实身份证明、核实农牧户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等一系列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改革需要。鉴于改革涉及面广、投入大,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将在硬件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旗县区财政部门、各苏木乡镇所需服务器、微机、打印机等必需的设备由自治区统一采购。分两年派发到各旗县、苏木乡镇。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经费,足额保证农牧民数据采集和录入、宣传和培训等相关工作经费。
㈦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指导督查。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牵涉范围广,各地在改革中,既要遵循统一的基本原则、改革内容,又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要注意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倾听农牧民群众的心声,了解各方面的反映,掌握改革动态和工作进度,要加强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地要全面实行划片包干负责制,旗县包到苏木乡镇,苏木乡镇包到嘎查村,实行全面指导和全程监督,保证改革稳步推进,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
附件:
⒈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目录(略)
⒉×××旗(县区)2008年“一卡通”改革工作进度表(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