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25:1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8〕24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巴特尔自治区代主席
副组长:乌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刘新乐自治区副主席
张国华锡林郭勒盟盟长
成 员:乌兰巴特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志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梁铁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军政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江维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刘永新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赵广华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阿迪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常海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白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陶克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
苏青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团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院长
田学臣锡林郭勒盟盟委宣传部部长
其其格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王大方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处处长
田永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旗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兼任。
(二)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待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