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律师

时间:2014-12-28 12:32:2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2-12-03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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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执行职务条例》的决定 (2002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1992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执行职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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