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31:5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第三次 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政府信息中心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第三次 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已经2008年3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中卫市第三次 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准确掌握我市群众体育现状,科学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 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三次 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的通知》(体群字[2007]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调查任务
全面了解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状况,获得基础数据,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主要任务是调查我市当前群众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和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化程度。
二、调查对象和抽样总体
(一)调查抽样总体为我市城区城镇居民和中宁县、海原县的农业户居民以及市、县体育部门、镇(乡)主管群体工作的负责人;
(二)调查对象为16岁(含16周岁)以上的非学生中卫居民(含业余学习的学生);
(三)具体调查对象为抽中样本单位(住户)中的常住人口(居住满3年以上),且年龄符合调查对象要求的所有家庭成员,如单身居住也算1户居民;
(四)城市人口是指在城镇居住的非农业户籍人口;乡村人口是指在农村居住的农业户籍人口。
三、调查内容
(一)体育锻炼参与者基本特征;
(二)体育锻炼参与者时间和空间特征;
(三)体育锻炼参与者活动内容特征;
(四)体育锻炼参与者参加锻炼组织形式特征;
(五)体育锻炼参与者体育消费特征;
(六)体育锻炼动机特征;
(七)影响体育锻炼参与者维持锻炼行为的因素;
(八)体育锻炼参与者锻炼效果自诉评价特征;
(九)城乡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障碍因素;
(十)群众体育组织现状与展望;
(十一)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组织形式的区别;
(十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与展望。
四、调查方法
调查城乡居民个体体育锻炼情况,采取问卷测量方式入户访问进行;调查行政部门和群众活动点情况,采用发放问卷填写方式进行。
(一)抽样原则
1、代表性原则。样本要有相对代表性,能够独立构成我市样本总体。
2、科学性和节约性原则。在保证抽样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最少的样本量准确反映我市群众体育现状。
3、长期稳定性原则。参加抽样的镇(乡)一级相对稳定,便于今后定期调查。
(二)样本的分层及数量
1、样本的分层
层:中卫市城区、中宁、海原县共3个;
第二层:城镇、乡村,共两层;
第三层:性别,男、女两层;
第四层:年龄组划分为:16-19岁、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60-69岁、70岁以上共7个年龄组;
按上述分层,共28个性别城乡年龄组。
2、样本的数量
我市样本量是1008人,其中城区504人,中宁、海原各252人。
3、样本量的分配
按照等量抽样的原则,最少抽取1008人,按每户能够提供2.5个满足条件计算,约需400户;由于入户调查难以保证年龄分布的均衡性,同时确定的样本户也会在调查中有所损失(存在一定失访率),需要在抽样时抽出替补调查户,替补调查户在抽中居(村)委会中产生,比例为抽取样本户的30%。据此我市应抽取528户。按各县、区的样本数量计算,其中中卫城区共抽取264户(文昌镇、滨河镇各抽取110户,迎水桥镇抽取44户);中宁县、海原县各抽取132户。
(三)抽样方法
1、以县为初级阶段,在3个县区以城镇和农村人口等量抽样。
2、对调研区所辖的街道、村委会进行pps抽样。
3、对乡镇所辖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整群随机抽样。
4、对居委会、村委会中的家庭户进行系统抽样。
五、时间安排
本次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计划时间21天,自3月10日至 4月1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根据任务拟定工作方案。
(二)具体调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各县根据调查工作方案开展样本抽取工作,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的调研质量进行监督。
(三)汇总上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汇总全市的调研数据,完成数据审核、统计工作,按要求上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成立由王永斌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孙尚云副秘书长、市文化体育局白军利局长任副组长,市文化体育局、公安局、统计局、中宁县、海原县为成员的中卫市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育局,白军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
七、调查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将其作为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谋划群众体育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各项措施,把握时间进度,确保调查质量。
(二)为确保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的联络通畅,各县体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3月19日前上报市文体局。
(三)各县(区)调查队必须于4月1日前将问卷、表格上报市调研组汇总。
(完)